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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須知

報名注意事項

1. 第一梯次隊員均須上傳有111上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圖檔,第二梯次隊員均須上傳有111下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圖檔。自學生請上傳「縣市政府教育局所核發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證件」圖檔。 如學生證遺失、註冊章模糊、學生證上無註冊章(如數位學生證),可:
 a. 以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替代(上傳至背面欄位)
 b. 請學校於證上重新加蓋清楚、可辨識之註冊章
 c. 影印學生證,請學校於影本上加蓋學校戳章後代替(上傳至背面欄位)

2. 上傳的圖檔(學生證正面、學生證背面、家長同意書等)為了能夠讓我們清楚辨識您的身分,請務必提供文字清晰不模糊的檔案,並將檔案大小限制在 100KB~2MB。若證件上面的文字模糊不清晰,無法識別您的身分,我們會予以退件並請您重新提供照片。

3. 每隊指導老師須為現任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員額內教師(包含現職代理教師、兼課教師以及實習教師)。

4. 報名資料請以檔案上傳方式繳交,若檔案上傳有困難,可用掛號信函將資料於欲報名場次報名截止日以前寄至大會(郵寄封面請見下載區)。如郵寄資料,請注意:
 a. 收件以郵戳日期為憑,建議及早寄出,以免因遞送時間影響選場權     益。
 b. 請於信封上清楚標名隊名及隊伍帳號。
 c. 若郵寄資料,隊伍在報名頁面中,會因資料不全而無法點選「資料送出」鈕,此情況將由大會收件後代為處理,但會花費較多工作天。

5. 選場開放時間內,報名成功之隊伍可任意變更所選場次與場地。

6. 報名成功隊伍,如需變更資料,請於欲報名場次之報名截止日以前通知大會並完成變更。
※注意!一旦重新開放變更資料,隊伍所選場地將被取消,直至報名成功才能重選。

7. 便當費請於報到時繳交,未繳交足額便當費隊伍,視同報到失敗。

8. 報名費收據如需開立抬頭、統編,請於送出報名資料審核之前填寫,繳費後完成報名程序,便不受理變更。
※收據於初賽報到時發給隊伍,請妥善保管,遺失無法補發。

9. 報名資料中如有任何不實、偽造、或代簽情事,經確認屬實後,將取消參賽資格與所有獎勵,並送教育部議處,隊伍亦不得要求退費。

10. 報名狀況將隨時更新於報名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隊長,如有問題請主動與大會聯繫。

11.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請點選常見問題或聯絡大會。